央廣網貴港2月17日消息(記者許大為 鄧君洋)據中國之聲《全國新聞聯播》報道,今天(17日)下午,廣西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備受關註的“廣西民警涉嫌槍殺孕婦案”進行一審宣判威剛記憶卡。被告人胡平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物質損失73000餘元。
  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,被告人胡平身為人民警察,違反槍支管理使用規定,攜帶槍支酗酒信用貸款,酒後持槍朝他人射擊,造成一名孕婦死亡,一人輕傷,其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。對於胡平酒後過失致人死傷的辯解及其辯護人的辯護意見,法院認為根據司法鑒定意見書及鑒定人出庭證言,胡平作案時處於單純醉酒狀態,並未喪失辨識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,且多名目擊證人均證實胡平主動開槍射擊兩名被害人。胡平犯罪性質惡劣,情節、後果特別嚴重,罪行極其嚴重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  受害者姐夫賴凌SD記憶卡浪法庭出來後向記者透露,一審判決後胡平當庭表示將提出上訴。
  賴凌浪:判了胡平死刑,他說不是故意殺人的,他說是喝酒醉,判了死刑他說不服,他要景觀設計上訴。
  法院沒有支持吳英的父母提起的總額共計123萬餘ARMANI元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。
  賴凌浪:醫葬費啊、小孩啊、撫恤費7.3萬元錢,別的沒有。  (原標題:廣西酒後射殺孕婦警察被判處死刑 當庭表示將上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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